2015重庆市永川区环境保护局招聘公告【8人】
(二)面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其中助理监测员需进行实验室操作)和特殊命题写作方式,择优聘用。面试由永川区智汇人才市场组织,面试组由区环保局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三)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的考生成绩,按拟招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重庆市智汇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四)审查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了解拟聘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属应届毕业的拟聘对象应出具毕业院校出具的“在校表现情况”及户口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属往届毕业的拟聘对象应出具户口所在公安机关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审查不合格的,由招聘科室提出递补申请,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政策和程序于7月5日前与重庆市智汇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然后由重庆市智汇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永川区环保局工作。逾期不办理者则视为自动放弃,所缺职位可在报考相应职位总成绩的考生中从高到低一次确定递补人选。
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者,与其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五、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间我局将按照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予以转正后,工资与同其他合同制职工一样,同工同酬。
(二)按相关管理规定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
六、相关事宜
(一)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二)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本批次用工为劳务派遣用工,由重庆市智汇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直接与拟聘者签订劳动合同。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9811888(永川区智汇人才市场)
监督单位:区环保局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49584693
原标题:重庆市永川区环境保护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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