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勐海县民政局聘用辅助服务人员招聘公告【招3人】
2.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县民政局到时确定。
3.毒检。
毒检主要检测报名人员是否有吸食毒品。由勐海县民政局随机通知,勐海县公安局按相关要求进行检测,检测时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4.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将采取到报名人员原工作单位、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走访调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品行表现。
体检及政审工作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因考生原因自愿放弃的岗位或由于体检、政审不合格、考生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岗位,从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和考察。
五、工资待遇及聘用
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每人每年35000元(含五险)。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3月7日上午9:00时。
面试地点:勐海县民政局。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财政局备案无意见后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超过规定时间联系不上或不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
八、纪律和监督
1.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从事考试、考察、录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制度。
2.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若考生提供虚假信息、违反有关考试规定,一经查实,取消考生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考生应通讯工具通畅,以便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4.参与考试全过程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试工作人员,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严肃处理。
5.对拟招聘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勐海县民政局办公室, 0691—5122433。
原标题:勐海县民政局聘用辅助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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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民政局
2017年2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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