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云南昆明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三)体检、考察
1.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选调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统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全面考察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选调单位可提出书面意见,经审核同意后,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四)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本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选调的,由各选调单位与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后,于6月30日前将考生调动材料按照管理权限报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
(一)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材料及情况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昆明市组织的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
(二)考生如要放弃选调资格的须于面试前三天向选调单位提出申请,否则5年内禁止参加昆明市组织的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
(三)选调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人选、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会及时在本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相关纪委部门负责选调的监督工作。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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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1 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xls
公告附件2 公开选调报名表.doc
公告附件3 选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doc
公告附件4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3月修订).doc
公告附件5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doc
公告附件6 TPCL图像处理软件.rar
2014年1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